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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异地办理房产纠纷怎么办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涉及房产纠纷的案件中,若原告需要向被告发起诉讼,而被告此时身处异地,那么原告便可依法选择在被告的实际居住地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反之,如果被告长期居留在他地,那么原告亦有权在被告的惯常居住地点所在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此外,原、被告双方亦可自由协商以确定诉讼的管辖法院,并在出现房产纠纷时在双方共同选择的法院提交诉状;但是,在此过程中需遵循法规中的级别管辖及专属管辖原则,不得超越约束行使法定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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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8: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