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邓州退还购房定金流程及费用一般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阁下希望申请撤回在购置房地产过程中所支付的定金,建议您尝试与卖方协商解决此事。关于购房定金的退还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内通行做法,以下五种情况通常会得到支持:
首先,如果开发商在购房者签署认购意向书后的约定期间内,擅自将已被购房者选定的房屋转售予第三方,从而使得双方无法顺利进行正式签约,那么开发商必须依照双倍的金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定金; 其次,假如开发商无法获得商品房销售所需的合法资质证明,或者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订正式合同,甚至因此产生了合同效力问题,开发商则须无条件地归还购房者的定金,并且还需承担购房者可能遭遇的经济损失; 再次,若双方仅仅因为正式合同、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存在分歧,而该争议事项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并无关联,从而导致最终无法完成签约,那么双方均不视为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全额退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 另外,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价格、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性条款未作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含糊不清,导致双方在此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影响到正式合同的签署,此时开发商亦应无条件地返还购房者的定金; 最后,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订立并非由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所导致,而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所引发,那么卖方应当将定金如数退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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