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引发的定金纠纷事宜,若当事人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可考虑诉诸于法院请求返还定金。在此类诉讼中,具体步骤如下所述:
首先,房产纠纷属于典型的民事案件范畴,原告需根据实际情况撰写起诉状并提交至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 其次,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之后,会在七日之内对该案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正式立案受理; 再次,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其一审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审期限则不得超过三个月; 最后,诉讼费用将由原告预先支付,待案件审理完毕后,败诉方将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若双方均未取得完全胜利,则按照一定比例分担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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