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溧阳购房下了定金如何退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屋时,如已支付定金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相关责任,方可将之前所支付的定金予以退还。
然而,若付款方按照事先的约定严格遵守合同条款,那么定金应当被计入房屋的总价中或者退还给原支付者;但是如果未能完成该交易并非是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那么定金则可以全额退还;反之,如果收款方单方面违反合同规定并导致交易无法顺利进行,那么定金则可以双倍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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