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被公诉判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的行为者,应处以相应程度的“拘役”并附带“罚金”作为附加惩罚。具体所处的“拘役”期限以及所需缴纳的“罚金金额”,取决于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所认定的具体情节与事实。若该类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涉及到其他犯罪行为,则需依据法律规定,按照最严厉的惩罚标准进行定罪量刑。因此,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刑期及罚金数额,必须结合具体案情进行综合判断,无法给出一个固定的期限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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