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市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购房定金的退还事宜,根据相关规定,若交付定金的一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严格履行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在此情况下,其所交纳的定金便可得到全额退还或将其直接转为房屋购买价款的支付方式;而另一方面,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则需要向借款人支付双倍金额的定金以弥补其因此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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