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乡交房延期有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除不可抗拒外因之外的各类原因导致的房屋交付延期问题,开发企业有义务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在满六十日内未完成交付的情况下,开发商需每日按照合同额的万分之三向业主支付延迟违约金;若超过六十日仍未能如期交付,业主则有权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此时开发商应自收到解约通知书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同时还须按照已支付房款的百分之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
此外,业主亦可选择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在此种情况下,开发商需每日按照合同额的万分之五向业主支付延迟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第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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