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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法院需要房产评估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法院在执行强制拍卖房产的程序中,必须委派具备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涉案房地产的实际价值展开精确评估。
然而,对于市场价值相对较低且用常规手段能够轻易判定其价值的房产,法庭可视情况决定是否无需进行评估。在实施拍卖之前,法官有责任确定房产的保留价格。若已经进行了评估,则将评估结果作为保留价格;如未进行评估,则应参照市场行情,由法院自行确定保留价格,同时还需征求相关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
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评估价即为第一次拍卖的保留价;
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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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