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违规操作定金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原则是,如开发企业未能在书面认购意向书中约定的期限内将已经获准确认的房地产售予其他第三方买家,进而导致未能顺利启动正式合约签署程序,那么该企业应承担双倍赔偿购房者定金的法律责任;
其次,如开发商未能获得所有与销售商品房紧密相连的法定文件或者由于其自身失误而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的房屋交易合同,甚至因为这些原因使得双方原本已经缔结的合同丧失法律效力,开发商就必需无条件地退还购房者支付的定金,同时还需对购房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再者,若双方仅仅因为正式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最终导致正式合同未能顺利签署,并且这一争议点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并无直接关联,那么双方均无需为此次未能签署合同的结果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此时,开发商必须全额归还购房者支付的定金; 此外,如果认购意向书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设计等关键性条款未作明确界定或者表述含糊不清,倘若双方在此问题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影响到正式合同的签署,那么开发商同样也需要返还购房者的定金; 最后,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成功订立并非源于买卖双方的主观过错,而是由于其他不可预知的外部因素,那么卖方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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