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交房违约金下限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购房者与开发商订立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比例为1%至1‰之间;若违约金的计算依据为房屋总价,则违约金额将随房价发生变动;消费者并无直接经济损失的情况并不能作为开发商免除其违约责任的理由;无论违约时间长短,双方当事人签署的《购房协议》中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均应严格遵照协议约定进行支付,但需排除开发商如遭受地震、战争等因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且已通知购房者,方可无需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若是关于逾期交房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式未作明确规定,则应参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相关主管部门公布或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予以确定;若开发商逾期交房并不存在上述免责情形,则开发商须承担商品房逾期交付的法律责任,包括向购房者支付逾期违约金以及在特定条件下、达到一定期限时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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