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迟交付房屋的损失谁承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逾期交房责任,主要包含了继续履行原定合同、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协议赔偿相应损失以及依照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等几个方面。若买方决定解除此份合同,卖方应赔偿由于逾期交房所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合同当事方任一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尽的义务或该履约行为未达到约定标准时,都必须承担起继续履行、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或者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等违约责任。 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有义务按照与购房者所签订的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如期交付至买方手中。若未能按时交付,则房地产开发商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期交付,房地产开发商也应该及时通知到购房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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