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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名买房的风险还有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当名义产权人(即代他人购置房产的自然人,并非实际购房者)突然宣布撤销其先前的允诺时,出资人(实际出资购房者)如果未能充分地证明他们之间的代理关系以及支付购屋款项的真实性,想要成功地获取房屋所有权或者追回已付出的购房款将会变得极为困难。
其次,当银行经过调查发现实际购房人和贷款人并不是同一身份时,根据相关贷款合同的规定,银行或许有权提前终止发放贷款,届时房屋的购买历程就将面临极大的困扰。
再者,在名义产权人领取房产证并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出资人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一方面,若名义产权人对他人负有到期未偿还的债务,或者存在婚姻纠纷,那么该房产极有可能会遭到查封甚至拍卖;另一方面,倘若名义产权人在此期间遭遇不幸,那么继承人之间的继承权纠纷便难以避免。在这样的情况下,出资人不仅难以获得房屋,而且只能寻求对方归还房价款及违约金,而无法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以取得房产。
此外,名义产权人可能会背信弃义,私自将该房产出售给他人。由于购房者(即第三方)往往基于对房产登记的信赖,从而购买了该房产,因此,真正的出资购房者可能无法追回该房产。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借名买房所购买的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等特定类型的房屋,那么此类借名买房合同通常会被判定为无效。即使双方已经签订了此类书面协议,并且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机构也不会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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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5: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