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南借名买房最后如何判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借贷人选择以他人之名实施向银行借贷行为之际,此种作为往往会被视为对银行的欺诈行为,并可能涉嫌构成骗取贷款罪行。
依据我中国法制体系的相关规定,针对这类案件的审判判决结果,可能会采取以下几类不同的惩戒举措: 首先,对于一般的侵权型犯罪而言,司法机构有权判定被告人处以五年以下刑罚,形式包括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对其施加罚款,罚款金额通常在人民币两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 其次,若被告人的诈骗数额达到巨大规模,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其可能面临五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且罚款金额应在人民币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 最后,倘若被告人的骗取数额已达到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甚至出现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那么他将可能遭受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必须支付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款,或者接受财产被没收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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