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违约金有关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逾期交付房屋所产生的违约金标准规定,一般为总房价的20%,或依据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具体条款予以计算;若未在合同中加以约定,则可参考逾期交付期间由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公告数据,或者请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同地段、同类房屋进行评估,参照其租金标准来确定相应的违约金金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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