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认可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维权途径,建议如下:
首先,购房者须积极履行督促告知之责,敦促开发商尽早完成房屋交付事宜,并根据逾期天数,就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向其提出合理赔偿请求; 其次,如在督促告知之后的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未能按期交付房屋,且无法提供充分、合理的解释和理由,那么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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