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延期交房有诉讼时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非由于无法抵抗之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凡超过原先预定的交付房屋日期者,便可开始按照规定计算违约金额度。倘若经过合法的催告程序且给予了三个月的合理宽限期,但卖方仍然未能如约履行其义务,那么买方可据此权利要求解除相关合同条款。对于未进行过催告的情况,买方应自解除权产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权利;若逾期未行使用,则解除权将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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