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不可抗力延期交房需要赔偿幺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出现房屋延迟交付现象时,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赔偿责任的评估和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有根据合同中所列明的详细条款,按时向购房者提供满足其使用需求的优质商品房的重要职责和义务。倘若无法如期履行交付义务,那么房地产开发商理应对此负起相应的违约责任。
然而,对于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是其他已被双方协议事先明确约定为特殊原因引发的延期交付问题,房地产开发商亦需迅速与购房者保持紧密的沟通与交流。无论哪一方违背了合同条款或者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均应负担起继续履行合约、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或者赔偿相关损失等形式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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