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商家不退钱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各方未能通过协商达成合意,可考虑诉诸于法院并请求开发商承担其应负的违约责任(即退还所缴纳的购房款项及补偿相应损失)。具体的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
1.双方之间展开直接的磋商以寻求解决方案; 2.于涉及商品房销售与购买的争议中,您可寻求消费者协会的援助; 3.向相关的政府监管部门提出调解请求; 4.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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