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的期间租房费用一般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双方在合同中共同签署并明确约定的内容所述,如若卖方未能按期向买方交付房地产,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约定数额的款项。对于此类情况中的具体款项金额,应依照双方事先达成的共识为准。
然而,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罚款偏低于市场合理预期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明文规定,卖方需按照逾期交付房地产期间内,由相关政府部门公开发布或者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所评定的同区域、同类型房地产的租金标准来计算实际应支付的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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