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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上写预售备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您决定购置一套商品房之时,便会接触到商品房预售合同这一重要环节。在正式签署合同之际,务必留意以下几项关键要点:
首先,务必要审慎查验开发商是否已取得“五证”。所谓“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证以及销售许可证。
其次,购房者有权利要求开发商签署由房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或者建设部推荐的合同文本,并且需要核实代表开发商签字之人是否为其法定代表人。若非法定代表人,则需审查其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以确保合同签署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再次,在预售契约中必须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尽可能地设定具体且明确的违约金数额;如果约定按照天数计算违约金,那么现行的违约金标准为每日万分之四。
此外,针对可能出现的纠纷,买卖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也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值得关注的是,并非所有购房者均能够顺利获得银行按揭贷款。在此情况下,有些开发商仅退还购房款项而不退还定金,此种行为实属不当且不公允。因此,建议购房者在与开发商达成的协议中明确规定,若购房者无法得到按揭贷款,定金将如何返还,是否需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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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5:5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