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莱阳怎么退还购房定金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屋并支付定金之后,若卖方存在任何构成违约的不当行为导致买方决定不再购买此房,买方有权提出退款申请,要求卖方全数退还其所支付的定金。
然而,倘若买方出现违反合同条款等违约行为,那么在此情况下,定金将无法被退还。这一制度旨在约束买卖双方的行为,确保在交易过程中公平合理,以保障各方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当事人可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后,定金应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予以收回。 此外,定金的具体金额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但需注意的是,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出部分将不具备定金的法律效力。在实际交付定金的过程中,若实际交付的金额与约定金额之间存在差异,则应视为对原定金金额的变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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