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遵义购房定金怎么退回本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缴纳购房定金之后却选择放弃购买房屋,此时所涉及的退回首付款问题如下:如果卖方因为任何违约行为导致买方选择退款,那么买方便有权请求对方返还其支付的定金;
然而,若买方违反了预先设定的买卖协议,则无权要求卖方返还已经缴纳的定金。众所周知,定金制度旨在通过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来确保债权的实现。当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了债务之后,定金应当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者被原数收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一方以支付定金的方式作为对另一方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正式生效。定金的具体数额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但需注意的是,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将不具备定金的法律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若高于或低于约定数额,均应视为对原定金数额的变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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