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南购买房子想退房该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文列述了开发商可能出现的多种违约行为,而这些行为均为购房者赋予了申请退房的权利。首当其冲的是逾期交付房屋。倘若开发商无法依照约定的期限(应当晚于三个月)交付房屋,那么,购房者便有权以要求开发商退还房屋并同时要求开发商加倍归还定金或承担适当利率补偿的代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接着便是房屋缺乏合法有效的所有权凭证。这主要源于开发商自身存在的问题,使得购房者在合约期间无法顺利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在此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合同中所规定的退房条款,购房者便可以依法行使权利,主张退房;
再者,开发商所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并不完善。开发商唯有在完全满足所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资质证明条件之后,才能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若开发商在执行过程中未能尽职尽责,无法提供完整且充足的资质证明文件,那么此种情形应被视为违规操作,由此签署的购房契约自然也就丧失了其有效性; 第四种情况是房屋实际测量的面积与签约时所预估的暂测面积之间差距过大,若超出了规定的误差范围,即绝对值大于或等于3%,那么作为购房者,有权提出退房请求并要求赔偿因之产生的利息损失; 最后是房屋的主体结构出现严重问题。例如地基沉降值超过法定标准、钢筋混凝土架构发生变形现象、砖石结构强度不足等,若经权威部门检测判定房屋质量不达标,那么购房者同样有权依据合同规定要求开发商退还房屋。 此外,开发商在未经购房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房屋的设计,如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关键性设计要素,同样会引发购房者的不满情绪,进而促使他们选择退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第十九条?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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