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当我们在签署购房的初步协议即认购书或意向书之际,双方往往会达成共识并约定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以确保后续能够顺利地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这类定金便被称作“立约定金”,其法律效应基本等同于“定金罚则”。换句话说,倘若购买者缴纳了该笔定金,然而最终却决定放弃购买房屋,那么开发商有权拒绝退还这部分定金;反之,若开发商收取了定金,但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出售房屋的义务,那么他们将面临双倍返还定金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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