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省两天内购房定金可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于已支付的购房定金,当事人有权利选择是否予以退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条款的规定,付款人若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自身的义务,无权向收款人索要已经支付的定金;反之,收款人如果未履行合同中规定的相应债务,应以双倍金额的方式偿还所收取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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