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客户买房时犹豫退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在买方购置完房地产所有权之后,如果因特殊原因而必须放弃该所有权,那么他们将在符合特定条件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法律的全方位保护与全面支持。例如,若卖方(即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的时间超过了四个月这个常规期限;即使受到了买方向其发出的催促提醒函,但仍未能按约定日期履行交房职责;卖方出于恶意目的,故意隐瞒或欺诈重要信息,从而损害了买方的合法权益;又或者卖方存在更为严重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等诸如此类的情形出现时,买方都有权利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撤销购房协议的请求,同时要求卖方全额返还所支付的购房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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