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扬州交房延期是否违反购房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房产出现逾期交付情况并无违反法律之虞,然此举已构成合同违约。若逾期后经催告于合理期限内得以履约,则买方虽无法取消合约,但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关损失;如经催告后,开发商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且未能提出恰当理由解释,买方则可依法解除合同,所有因此产生的损失均应由开发商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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