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台购房的定金不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市场特殊情形或国家政策调整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或者在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上未能取得共识并因此无法签订书面契约的,此种情况下,无论双方当事人均无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定金可予以退还;
然而,如果是由于卖方单方面违约,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双倍定金作为补偿。反之,若是买方违约,则其所支付的定金将不予退还,且需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