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权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有关房屋买卖的争议时,该类案件通常被划分为专属管辖范围内。即当涉及到不动产纠纷引发的法律诉讼时,应由不动产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
然而,若该争议并非源于不动产本身,而是主要围绕着合同条款展开,那么此类案件通常将由被告的居住地或合同实际履行地点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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