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是不是很普遍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市场中,开发商未能如期交付房屋通常被视为非正常现象。依照政府法律法规签订的合同对缔约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开发商有义务按照事先达成共识且载入合同的交房日期进行房屋交付。除非遭遇不可抗力因素或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任何延期交房行为都将构成违约,开发商应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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