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啥时候给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的金额问题,购房者与卖房人可以事先达成协议进行约定;
然而,这种约定的数额不得超出房屋所有权转移合同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二十。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所述,各方当事人可在合同中明确赋予一方向他方支付定金以保障债权实现的权利。当实际交付定金时,定金合同便正式生效。关于定金的具体金额,同样需要由各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但需注意,这一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过的部分将丧失定金应有的法律效力。若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高于或低于约定金额,则应被视为对原定定金金额的变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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