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多久交房属于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规定,任何未经合法正当理由明确说明,且未能按照合同所约定日期完成房屋交付行为的,均视为严重的合同违约情形,将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违约责任及后果。具体条款可参考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相关内容,即【违约责任】。该条款明确指出,当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其应尽的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时存在明显不符合约定的情况时,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此外,我国《民法典》还在第五百九十条中对【不可抗力】进行了详细阐述。该条款明确指出,当合同一方当事人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实际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其应承担的责任,但需遵守法律法规的特殊规定。 同时,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对方发出通知,以尽可能减少可能给对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并且需要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在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之后才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则并不意味着其可以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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