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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房地产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农村房屋产权纠纷的解决途径有以下几种可供参考:
首先,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坐下来进行友好的协商,商讨出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
其次,若协商无果,可以寻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介入,通过其权威性来进行裁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再者,若前述两种方法均未能解决问题,则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在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用、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之间就补偿方式、其他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偿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临时安置费或周转用房的标准、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方式以及补偿金额和支付方式等内容。在协议签署完毕后,如有一方当事人不愿意履行该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还需要明确过渡方式及过渡期限等细节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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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9:3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