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上诉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对于一审判决结果持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诉状提出质疑。
2、该申诉状应详细记载如下内容: 首先是申诉主体的姓名及身份,如法人明确其代表人员或其他组织的相关负责人; 然后需注明原判法庭以及案件基本信息(包括具体编号与案由);之后,应客观陈述申诉的要求和缘由。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百三十二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