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业主延期交房是合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屋过程中,若出现逾期交付的情况,一般而言并不构成违法行为,而是表现为一种违约行为。如果出卖方在收到催促通知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如期交付房屋,那么买方有权要求出卖方赔偿其因逾期而产生的相应损失;
然而,如果在经过催促之后,出卖方仍然无法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交付房屋,并且未能提供充分的正当理由来解释延迟原因的话,那么买方则有权利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出卖方承担所有因此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按揭买房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是可以退房的。开放商逾期交房如果是合同中约定的合同解除事由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经催告后仍不履行或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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