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件过了有效追诉期限怎么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若案件已超过有效的追诉时效,则通常不会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亦存在特殊情形,例如在追诉时效期间内如有犯罪行为被揭露,但犯罪嫌疑人尚未被确认身份; 或存在被害人在追诉时效期间内提出控告,本应予以立案侦查却未能做到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追诉时效的长短须依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加以确定。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倘若在二十年后仍然认为必须进行追诉的,便需要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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