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延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房产项目发生延期交付的情况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延期交付构成了违约行为。在此种情况下,倘若业主已被进行过提醒催告,并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了履约义务,尽管无法解除合同,但是业主仍然有权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诉讼申请,以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然而,若是经多次催告后,业主在三个月的宽限期内依然未能得到开发商的妥善处理并且开发商未能提供正当理由予以解释,那么业主此时便可依照法律规定,选择解除购房合同,同时所有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将由开发商全权负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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