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预售合同能转给别人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合法有效的转让,然而,已购买的尚未完工的商品房则不可转让。在商品房预售结束并完成竣工交付之后,直至预购方成功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前,相关房地产管理机构都不应为该类购房者办理任何形式的转让等相关手续;在预购方顺利获得房产证之后,商品房预购人可依据相关法规,将原来的预售合同所规定的债权或者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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