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并已经网签是否优先获得所有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房地产买卖交易过程中所出现的“一房二卖”现象时,各方面应当遵循如下几个重要原则进行处理:首先,如果有哪一位购房者已经顺利地完成了有关房产的转让登记手续,那么这份房产的所有权便应当明确归属给他;其次,假如两名购房者均未能圆满地完成房产登记手续,那么作为房主,应当向已经办理了房产预告登记的购买者交付房屋;最后,倘若上述两种情况皆未发生,也就是说并无任何一方办理过房产登记手续或者预先登记,那么最早实际入住该房屋的一方将依法获得对该房屋的产权。对于那些签订了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来说,他们享有要求卖方严格履行合约义务、交付房屋的合法权益;然而,对于那些签订了可撤销合同以及无效合同的当事人而言,他们同样具有权利要求卖方为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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