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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被告失踪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未能寻得被告踪迹,则可考虑采用公告送达之手段,将包括起诉书副本与开庭传票等所有法律文件送达于其手中;在此情况下,如被告仍然未能出庭参与诉讼程序,审判单位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进行缺席审判。根据该法规所述,如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因采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均无法将相关法律文件送达至被告之处时,方可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满六十日,即被视为已完成送达义务。此外,公告送达过程应在案卷中详细记录原因及经过。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如被告接到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席庭审,或未经法庭许可擅自中途退出庭审,审判单位亦有权对案件进行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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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6: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