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女方主动提出了离婚事宜,然而男方坚决予以反对,那么女方此时有权向所在辖区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
在此基础上,人民法院将依据夫妻之间情感状况的真实程度以及是否已经无法挽回进行最终裁决。 如果女方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例如男方存在诸如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沉迷赌博等恶劣行为且屡教不改等等情况,那么人民法院通常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反之,若女方所提供的证据尚显不足,首次提出的离婚申请可能不会得到支持,但是在判决结果正式生效之后的六个月内,女方若再次提出离婚请求,则通常会获得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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