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可以起诉退违约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商品房交付日期出现延误现象,作为购房者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出卖方提出催告要求,进一步商定并确立合同最终的履行期限,敦促出卖方积极履行此项合同义务。在催告行为持续达三个月及以上时间后,买方即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同时,出卖方需承担因自身违约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以及赔偿金等方式,以此对买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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