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带有预售合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契约具备极强的法律拘束力,若任一方当事人违反该项预售契约,便须承受相应的法律义务及责任。所谓商品房预售契约,是指由商品预售方与预购方双方在此基础上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商品预售方允诺于预定的期限内将已事先建造完成的商品房所有权移转予预购方,作为交换条件,预购方需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部分购房款项并按约定日期接受商品房的一份详细且完备的书面协议。此类协议属于常见的合同类别之一,受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严格监管与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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