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新干线延期交房是合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延迟交付房产即构成了违约行为,买方可据此主张其应负有的违约责任。当开发商被催促后仍未能在三个月之内完成交付工作并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时,买受者有权解除合同,所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均需由开发商来负担。如开发商能在催告后的三个月内成功交付房产,尽管买受者无权解除合同,但依然可以要求开发商对逾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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