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出现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房屋“一房二卖”的问题上,我们应当采取以下策略和方法进行处理。首先,我们必须要搞清楚这个房产交易是否已经完成了所有权转移程序。如果交易已经顺利完成并过户,那么毫无疑问地,房屋产权将会毫不保留地归属于已经进行过资格审查并登记在册的购买方。其次,倘若这桩交易还未经历过任何官方的记录登记,那么我们就应该依据购房款项的实际支付情况作为判断标准。换句话说,只要找出那个已经完全或大部分交付购房款项的人,他/她将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新的合约,并成为新的合法业主。最后,我们再根据各个买卖双方签署合同时的时间顺序,以法律规章制度为依据,进而得出决定房屋最终所有权归属的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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