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文一延期交房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迟延交付事项,处理办法包括由购房者与开发建设方共同商议、接受中介机构介入协调处理或是提出诉讼请求。若存在明显违约行为并侵犯了购房者权益,那么有权要求开发建设方对其违约行为负责,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赔偿。当违约情况较为严重以致无法达到购房者购买房屋之根本目的时,他们可据此主张解除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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