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宿迁延期交房提前多久通知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预售商品住房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给购买者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应在何时向购房者发出通知,这一问题并未在相关法律法规中予以明确规定。然而,若预售房屋买卖合同中有具体的约定,则应根据该合同中的条款进行通知;如无特别约定,通常情况下,开发商需至少提前一个月向购房者发出延迟交付的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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