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时候交了定金不想买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纳购房订金之后却选择放弃购买,是否能够取回款项的问题:若卖方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从而导致买方取消买卖合同并要求退款,那么买方便有权向卖方索回所缴纳的订金;然而,若买方自己违反了合约约定,其所缴纳的订金将无法被退还。这其中的法律原理在于,一方通过约定向另一方支付订金以作为债权担保。当债务方按照合约履行义务之后,订金应当折算为价款或者予以收回。依照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条文中明确指出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订金以作为债权担保,该定金协议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方能正式生效。关于定金的具体数量,双方可自行协商确定;但请注意,定金的金额应严格遵守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以内的限制,超出此范围的部分并不具有定金的法律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若高于或低于约定金额,均视为对原先定金金额的更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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