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怎么私下调解房产纠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纠纷的法院调解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根据各方当事人的意愿,由法院进行有针对性的组织调解工作;其次,法院会安排经验丰富的审判员或者合议庭负责具体的调解工作,同时也可能邀请相关方面的代表出席协助调解过程;再次,在整个调解过程中,若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应及时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到各当事人手中,同时还需要求他们签署确认书以示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第九十五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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