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退房有期限限制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何时才可依据延迟交付进行房屋赎回,需具体分析以下几个方面:(1)若房屋实际交付时间超出了原约定的三个月有效期,通常并不足以构成解除合同的理由;(2)倘若开发商在合理催告之后,仍未能按照既定时间规范完成房屋交付工作,那么当该等待期已超过三个月期限,方可援引法律规定,实现房屋的赎回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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